六、报名须知
1、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特殊类型)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高考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占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